資訊檢索
函令名稱 : 修正「建築物變更使用及室內裝修審查費用標準表」、「簡易室內裝修審查費用標準表」,並自114年2月1日起實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法規最新修正日 : 民國 114 年 01 月 14 日
圖表附件 : 新北市建師字第 0059 號
建築物變更使用及室內裝修審查費用標準表
建築物變更使用、室內裝修或變更使用併案室內裝修審查費用收費標準 | 審核費 | 查驗費 | 備註 | |
一、 | 300 ㎡以下部分 | 每件 10000 元 | 每件 12000 元 | 114 年 1 月 3 日 新北工建字第 1132621188 號函核備 |
二、 | 超過 300 ㎡至 500 ㎡部分 | 25 元/㎡ | 30 元/㎡ | |
三、 | 超過 500 ㎡至 1000 ㎡部分 | 20 元/㎡ | 25 元/㎡ | |
四、 | 超過 1000 ㎡至 3000 ㎡部分 | 15 元/㎡ | 20 元/㎡ | |
五、 | 超過 3000 ㎡至 6000 ㎡部分 | 10 元/㎡ | 15 元/㎡ | |
六、 | 超過 6000㎡至 10000㎡部分 | 5 元/㎡ | 10 元/㎡ | |
七、 | 超過 10000 ㎡部分 | 0 元/㎡ | 5 元/㎡ | |
說明 |
|
新北市建築師公會簡易室內裝修審查費用標準表
單一單位簡裝收費基準:
核給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之審查 | 每件 7,500 元 |
*備註*
壹、「簡裝單位」係指符合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 33 條規定之申請單元:
申請範圍用途為住宅或申請樓層之樓地板面積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在裝修範圍內以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防火門窗區劃分隔,其未變更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
- 十層以下樓層及地下室各層,室內裝修之樓地板面積在300 平方公尺以下者。
- 十一層以上樓層,室內裝修之樓地板面積在100 平方公尺以下者。 前項裝修範圍貫通二層以上者,應累加合計,且合計值不得超過任一樓層之最小允許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