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 雜項類
CH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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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1-01 | 案由 |
有關鐵絲網或竹籬建造且高度在1.5 公尺以下者申請雜項執照疑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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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
104 年度第12 次建築執照審查作業及法令討論會議紀錄(議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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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
如圍牆符合內政部營建署66 年5 月18 日臺內營建字第735142 號函釋內容,以鐵絲網或竹籬建造且高度在1.5 公尺以下者,免予請領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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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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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1-02 | 案由 |
有關增建電梯申請簡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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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
106 年度第8 次建築執照審查作業及法令討論會議紀錄(議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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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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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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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1-03 | 案由 |
「本市已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增設電梯或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而請領雜項執照之違章處理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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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
106 年度第8 次建築執照審查作業及法令討論會議紀錄(議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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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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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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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1-04 | 依據 |
106 年度第9 次建築執照審查作業及法令討論會議紀錄(議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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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
合照透天之建築物,其中1 棟建築物於屋頂申請太陽能雜項執照,依內政部營建署101 年8 月16 日營署建管字第1012918128 號函釋規定,無需取得一宗基地之全部土地所權人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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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有關建築物申請使用執照時,係以2 筆地號土地以上為一宗基地提出申請1 照多戶,領得使用執照後,其中1 戶單獨申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雜項執照一案,復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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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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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1-05 | 案由 |
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之範圍設置牌樓之執行疑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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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
106 年度第9 次建築執照審查作業及法令討論會議紀錄(議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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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
會辦都市修復工程科若無其他意見,則以廣告物許可雜項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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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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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1-06 | 案由 |
為已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55 條第2項 規定申請之昇降機雜項執照,得否設置於原建築基地上之防火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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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方式 |
於防火巷上興建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5 條第2 項規定之昇降機雜項執照部份,本局依據内政部106 年8 月15 日内授營建管字第1060812282 號函辦理,惟考量部分建築基地情形特殊非得設置於後方防火巷内時,仍可提送本府建築法規小組會議決議。 |
第二節 | 其它類
CH1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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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2-01 | 案由 |
有關國有地非公用土地提供私有袋地指定建築線核准函之同意年限是否無礙核發建造執照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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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
內政部營建署102 年1 月22 日營署建管字第1020002725 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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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
按建築法第1 條規定:「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增進市容觀瞻,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爰旨揭核准函之同意年限如經貴府查證屬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自得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並參照本部89 年4 月27 日臺89內營字第8983167 號函說明:「…為保護善意第三者權益,主管建築機關應於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上註明係以供建築為目的使用之租賃契約為土地權利證明文件。…」於建築執照加註相關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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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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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5-02-02 | 案由 |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 37 條 非屬製造業之倉庫裝設衛生設備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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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
108 年度第16 次建築執照審查作業及法令討論會議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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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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